2018年3月19日19点,台湾法学家黄茂荣教师做的题为“法学方法与现代税法”的专题讲座在广州校区模拟法庭圆满举办。出席本次讲座的还有黄茂荣教授的夫人吴铭子总经理,yl6809永利官网的朱孔武教授、涂四益副教授、朱姝副教授、戴激涛副教授、邓莉博士等。
首先,邓立军副所长向同学们介绍黄茂荣教授的履历,在民法、财经法、公平法、税法等领域有很深的造诣,在海内外享有很高的学术声誉,曾在2008年出任台湾“司法院”大法官。同学们报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欢迎。
邓立军教授向同学们介绍黄茂荣教授
黄茂荣教授演讲的主题是“不动产税制之建构及不动产市场之宏观调控”,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介绍不动产税的重要性以及其规制需要考虑财政能力,由于不动产产业之枯荣对于经济发展之关联及其与金融产业之连动密切,因此需以谨慎的态度课征不动产所得税。
第三部分主要讲不动产税制之原设定目标及其检讨。现行的税制有可能违反平等课税的原则,因为土地若在课税年度内没有进行交易而通过推估去估算其价值则有可能与实际不符合。
第四部分强调公权力对于经济管制的重要性以及不动产产业的宏观调控,目标是为了促使不动产价格恢复至由健全市场形成的均衡价格。调控工具则包括了税捐工具、金融工具、社会住宅和地方政府之财政需要。
最后,黄茂荣教授对讲座的内容进行了总结,不动产财产税与一般所得税由法律上的重复课税,为根本消除该重复课税,并适当处理租金、利息等问题,必须从负外部性的观点出发,根据受益者付费原则及污染者付费原则,导入环境税,重新定义不动产财产税的属性,规制其财政收支,以维持税费之课征对于不同产业或经济活动之中立性,并健全地方财政。
黄茂荣教授对台湾地区的不动产税制的讲解让同学们受益匪浅,对台湾地区的税制有了更深的了解,并纷纷向黄茂荣教授请教疑难问题,黄茂荣教授一一给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