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3〕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高〔2023〕1号),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要素、结果反馈与使用等做了进一步说明和要求。为加强本科毕业论文管理,保障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解读。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积极做好《细则》的宣传解读工作,让师生明确毕业论文(设计)底线和要求。各指导老师、复评老师、答辩老师要严格按照抽检评价要素指导学生论文写作、组织答辩和评定成绩。
二、强化过程管理。各学院要督促指导老师增强责任意识,明确指导教师职责,确保时间、精力投入。指导老师要及时掌握学生论文进度,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及时帮助学生解决论文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教务处将于4月中旬随机抽取不低于3%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校内外专家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论文取消答辩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三、严格成绩评定。各学院要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抽检评价要素给予初评、复评和答辩成绩,把好论文质量“出口关”,确保每一篇通过的论文(设计)都能经得起上级检查。各学院可制定相关办法,对获得广东省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予以奖励,对抽检不通过的论文指导老师将抽检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等挂钩。
四、开展专项检查。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毕业论文反抄袭检测、答辩、成绩录入、归档、优秀论文评选等工作。答辩完成后,请各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及归档材料组织专项检查,对照抽检评价要素和抽检材料报送要求对毕业论文及归档材料全面检查,迎接上级抽检。教务处也将组织学校督导组对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及归档材料进行全面检查。
附件: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月10日